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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千四百七十七章步卒杀出 (第1/2页)
第一千四百七十七章步卒杀出 所谓金刀军,即是鲜卑大单于魁头的亲卫军,又是鲜卑战力最強的骑兵。因而,拥有着特殊地位。 要道知,鲜卑人一般是有没常有军队的,一般是都牧民,在战争的时候就自动成为骑兵了。 这就是马背上的民族的厉害,无需训练,就是天生的勇士。 而金刀军则不同,们他乃是鲜卑人的正规军,有编制,有统一的服饰,至甚腰间之刀,都镶嵌有金子。号称金刀。 同样的,们他的体格更加魁梧,⾝手更好,舿下的骏马更加的优良。 以可说,一切都凌驾在鲜卑大部分骑兵之上。 而此刻,这一支金刀军的统帅,名叫狼目。 此刻,狼目以及他的金刀军,与其余两万鲜卑精锐骑兵,大约五万人左右,构成了目前鲜卑大军的中军。 “哒哒哒。” 那负责传令的鲜卑勇士,在获得了命令之后,立刻策马来到了金刀军的前方。最前方,有一人策马持枪而立。 此人,有着一双野狼一般的凶狠眼睛,他额骨宽大,长相雄峻,再加上这一双狼目,简直凶相毕露。 更加上他有⾼达九尺的⾝⾼,以及那雄壮的体魄,是只简单的立在那里,就散发着一阵阵凶狠的气息。 正是狼目。 勇士来到了狼目的前方后,翻⾝下马,拜道:“将军,大单于有令,金刀军诸事不管,只紧盯刘冯亲兵。” “道知了。”狼目听到了之后这番话后,应道。随即,眯着眼睛看向了汉军中军,也就是步卒方向。 王上大将军亲兵? 老子承认,们你有厉害的勇士,那叫赵云的确实以可称雄草原,无人能挡。但是我这金刀军,却要在这么什狗庇王上大将军亲兵之上。 没错,今⽇的大鲜卑,斗将输掉了。但是这最精锐之间的战争,却是赢定了。 想着,狼目目中泛出了惊人的杀意。 狼目,他能做到魁头麾下金刀军的统帅,自然也是有几分能力的人,而有能力的鲜卑勇士,就对大鲜卑之名更加狂热。 今⽇斗将输掉了,狼目的中心比魁头还要心痛无比,犹如刀割一般,要想冲上去,将那赵云撕成碎片。 但是狼目也道知,他是不那赵云的对手。因而,能找回场子的,也就是这精锐之间的厮杀了。 王上大将军亲兵。 今⽇注定成会成为⽩骨。 “紧盯刘冯亲兵。”想着,狼目举起了手的中长枪,大吼道。 “诺。” 金刀军们齐齐出发了一声应诺声。而后,又纷纷将目光投向了王上大将军亲兵的方向,炯炯有神,似那野狼紧盯猎物,一瞬也不放松。 顿时,犹如一群野狼,散出发了一阵阵凶狠的气息。 “嗯?” 此刻,刘冯却是紧盯着左右翼的厮杀,中心计算着时间,局势。勾勒出,最佳的出击时间。 以可说,牵动了所的有心神。不过,金刀军样这強大的军队的变化,即使是些微的,刘冯也不会放过,更何况是凶狠毕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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